越南副总理陈红河:必须及时调节房地产市场!

时间:2024-07-16 20:45

摘要:2024年7月16日下午,陈红河副总理在政府总部主持会议,听取关于完善《房地产法》和《住宅法》部分条款的两项法令草案的报告。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阮文生介绍了法令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转让尚未获得使用权证书的现有房地产买卖合同、分级省级人民委员会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职业证书等。各部门、地方、协会和专家讨论了草案细则,并提出了补充意见。陈红河要求建设部及时、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确保可行性和适时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阮文生在会议上报告称,规定房地产经营法若干条款的详细规定的政令草案中,增加了允许转让已有但尚未发放使用权证书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规定;将组织考试考核以及颁发执业证书的权力下放给省级政府;在政令附录中制定合同模板。

在讨论该政令草案时,各部委、行业、地方、协会和专家的代表集中阐述,统一了关于个人小规模房地产经营的标准(不以经营为目的、且为小规模),包括一年内的合同价值、出售转让房地产次数等。

大家还提出了关于信贷余额过高、债券超过本政令规定情况的过渡处理规定,增加了对国家机关和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关于在实施未来形成的住房是否具备出售、租赁条件的通报程序中不当履职的制裁。

陈文力博士认为,在政令草案中,建设部已最大限度吸收了各部委、地方、协会、企业的意见,但希望建议增加关于在房地产市场波动达到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实施干预的规定。


陈红河副总理要求建设部吸收,制定关于房地产市场调节步骤、程序的时间表,保证可行性、及时性、合理性。

海防市、岘港市、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在介绍公寓楼改造、重建项目的经验时,对政令草案关于公寓楼改造、重建的条款内容以及可行性表示高度认同。

越南房地产协会提议省级人民委员会应颁布针对本地区公寓楼改造与整修的特惠政策;确保在公寓楼改造与重建启动前,妥善维护一楼公寓业主权益,无论项目是否涉及商业面积;同时完善小户型业主的补偿与安置原则。

针对此草案,陈红河副总理要求建设部悉心采纳并完善各方意见,携手司法部对两部法令草案内容进行全面、快速的法律审查和技术文本编校工作,以确保在提交至政府总理签发前达到最高等级的品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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